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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开电梯受伤能否认定工伤?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9/7/3 9:29:50

登电梯一脚踩空坠入竖井

某服装有限公司有一座三层楼房,一层设有面料库车间和成品库房,二层和三层为服装加工车间,所有面料在服装裁剪前都需要先进行检验。王静是公司的一名布料检验员,2006年12月,正是生产任务紧的时候,公司为了如期完成订单任务,组织员工临时加班。 到30日晚,最后一批服装订单要开始下料裁剪。王静在公司一楼面料库车间加班检验布料。22时许,王静要上厕所。当她走到通往一楼厕所的公共通道门前时,看到门已被公司保安人员从外面锁上。王静本应联系保安人员开门,但她没有这样去做,而是转身走到电梯口,擅自开乘电梯去了二楼厕所。当王静上完厕所,准备乘电梯回车间时,看到电梯已关闭停运。她从工友处找来电梯钥匙,着急地打开电梯安全门,看都没看一眼就一步迈了进去,没想到此刻电梯正停在三楼,王静一脚踩空,坠进了电梯井里摔伤。

事故发生后,公司立即派人将王静送到医院,她被诊断为:腰椎爆散骨折、双侧肋骨骨折、双下肢瘫痪。医疗费公司支付达17万元。

对于这次王静的受伤治疗,公司组织职工捐款8万多元后,剩余医疗费要求王静个人承担。理由是公司制度明确规定,货运电梯不允许载人,每部电梯都有专门的操作员操作,不允许私人操作。而王静擅自操作公司明令禁止使用的货用电梯到二楼上厕所,发生事故应当由个人承担责任。王静对个人要承担高额的医疗费用感到无力支付,于2007年1月23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工伤认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申请材料并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后,在2007年8月2日对其事故伤害作出结论,认为王静所受伤害的事实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工伤认定范围,应当认定为工伤。公司接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后不服,提起行政复议。

违规操作被认工伤有争议

对于王静所受伤害为工伤,公司持不同意见,理由是王静的工作场所在一楼,而且一楼就有厕所,而王静不与保安人员联系开一楼的通道门,反而舍近求远到二楼上厕所,而二楼不是其工作场所。另外,货运电梯不允许载人,有专门的电梯操作员,且在电梯的左侧有明显的警示标志,上面写着:“非电梯操作者,严禁操作和使用电梯”。王静却明知故犯,擅自操纵单位明确禁止使用的货用电梯,属于严重违章,后果应当自负。郑州社保托管,郑州五险一金代办,郑州社会保险代理,郑州社保代办,郑州社保代理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工作场所并非仅指操作车间、办公区域等职工直接从事工作、生产的场所,还应当包括单位的公共通道、厕所等公共场所。按照我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二楼厕所是该公司员工工作场所的附属设施,属于广义范畴内的“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内上厕所,既是正常的生理需要,又是维持有效的工作所必须的,与职工的工作不可分,是本职工作的必要延伸。虽然王静擅自操纵单位明令禁止使用的货用电梯,违反了单位的管理制度,但不影响工伤认定,因为工伤保险的基本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说只要劳动者所受到的伤害符合工伤认定范围,而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排除工伤的条款规定,都应当认定为工伤。

管理到位才可避免事故发生

在对这起事故的处理中,从管理角度上来说,用人单位不服工伤认定结论的理由并不充分,因为公司在管理上明显存在一些问题,如公司虽然制定了电梯运行管理制度和警示标志,但王静从工友处能找来电梯钥匙,本身就是管理不到位的表现。在职工处于加班加点工作期间,各项设施应按照正常工作期间进行运转,可是公司却只知道让员工加班加点工作,忽视了给员工提供必要的设施和方便,将通往一楼厕所的公共通道门由公司保安人员从外面锁上,给员工带来麻烦,再加上货运电梯的钥匙没有专人管理,最终导致此次事故的发生,因此应当由单位承担责任,而不是让职工王静个人承担责任。王静虽然也有过错,但工伤保险主要是强调的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另一方面,公司没有给员工参加工伤保险,是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根本原因。即使单位没有给职工上工伤保险,职工发生工伤后,也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的规定,由公司而不是伤者本人承担责任。

职工应加强自我保护

王静作为公司一名性情开朗的年轻女工,在工作上一直兢兢业业,认真负责,是车间班组的一名干将,在家里也是一把好手,做饭、收拾家务,料理得有条不紊。可是2006年12月30日这一晚,就像一场恶魔,将王静的一生彻底改变。登电梯一脚踩空,双下肢瘫痪,王静成了终生残疾,这个事故给王静带来的不止是一时的伤害,更导致她终生痛苦。事故发生后,王静情绪沮丧,也很悔恨。她对帮助和照看自己的工友们一再告诫,千万要注意自身安全保护,一定要遵守安全操作的规章制度,按章办事。决不能自以为是,否则伤害了自己,也给单位带来了很大损失。单位所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并不是凭空想象,那真是从一例例事故血的教训中总结出来的。